讀經筆記
哥林多前書第五章
哥林多教會發生了淫亂的事,跟他的繼母在罪中同居,教會沒有感到哀慟悲傷羞愧難當,還感到自豪,應當把這人趕出去才對。保羅雖然沒有到現場,他奉主耶穌的名做出裁決,要他們召集教會的人一起商議,把那人趕走交到撒旦手中,滅了他罪惡的本性,他自己便能在主再來的那一天得救。
他們為這是誇耀真的很糟糕,因為罪像是麵糰一樣發酵,如果不把這人從中間趕走,才能把舊酵出掉,成為無酵的新麵糰,不要用邪惡的舊餅,要用誠摯真實的新餅爲祭。不要沈溺於淫亂的人來往,不是指於淫亂、貪婪、欺詐或拜偶像的非信徒,而是這些自稱信徒卻犯這些罪的人。不應該跟這些人來往,甚至一起吃飯。審判教外的人不是保羅的責任,但審判教內犯罪的人是教會的責任。教外的人上帝會審判,聖經說要把在中間邪惡的人趕出去。
哥林多前書第六章
在教會的中間起了糾紛應該是要到其他信徒面前解決,而不是去打官司,由世俗的法庭裁決,未來信徒要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,應當要能解決日常的生活瑣事的糾紛,而不是去找外面不被教會敬重的審判官,甚至告到未信主之人面前。
彼此訴訟已經是他們的失敗了,還不情願地接受不公平,還虧負他人欺騙其他信徒。行不義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國,那些沈溺在罪中的人,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,他們從前有些人也是這樣,但藉著呼求耶穌基督的名,藉著上帝的靈,他們被洗淨恢復與上帝正確的關係。
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做,有人說食物為肚腹造,肚腹也是為食物而造,但不能說身體是為淫行造的。我們的身體是為了主造的,主顧念我們的身體。同時也是基督的肢體,當然也不能和妓女結合。行淫是冒犯自己的身體,身體就是聖靈的殿,身體不屬於自己的。因為上帝用重價把他們買回來,所以要用身體去榮耀上帝。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
哥林多教會提出有關禁慾的問題,但因為淫亂的事太多,每個男人還是應該要有自己的妻子,每個女人也應該有自己的丈夫。夫妻應該滿足彼此的需求,而要把支配身體的權力交給另一半。除非是為了更專心的禱告,要不然不應該分房睡,免得撒旦趁控制不住的的時候引誘他們,保羅希望人人都像他一樣獨身,但上帝有祂獨特的恩賜。未婚的人和寡婦就應該要獨身,控制不住自己就應該結婚,總比慾火攻心好。
已婚的人這個建議是出自於主,妻子不可以離開丈夫,如果離開了也應該保持獨身,否則就要跟丈夫復合,同樣的丈夫不可離開妻子。
如果另一半不是基督徒,但他們願意一起生活,那基督徒的那一方使婚姻成為聖潔,否則他們的兒女不可能是聖潔的,現在他們已經是聖潔的了。如果未信主到另一半要離開,就讓他們離開,因為上帝已經召喚過去和睦的生活,無論主把他們放在什麼景況,就按照上帝起初召喚的生活繼續下去,例如沒受過割禮的信徒,成為信徒後也不用行割禮了,因為上帝的誡命才是重要的。
如果召喚的時候是奴隸,那在主裡已經的自由了,上帝用重價把他們買回來,他們已經不用被世界奴役了。未婚的女性,應該要保持現狀。如果有妻子就不要試圖結束這段結束這段婚姻,如果沒有結婚就不要尋求婚姻,如果要結婚也不是犯罪,但保羅還是希望大家的不要結婚徒增煩惱,因為這樣就能專心服事神,也不用貪戀世上之物。不用為今生掛慮,只要思想怎麽討主喜悅,但已婚的人就必須考慮在世上的責任。沒辦法專心服事主。
如果有人在未婚妻,就把未婚妻娶過來,除非能打定主意,要不然不結婚更好。丈夫活著,妻子就要受丈夫的約束,丈夫死了就有自由嫁自己想嫁的人,但對方必須是愛主的。但不再婚更好。
哥林多前書第八章
有關祭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,拜過偶像的肉能不能吃,上帝只有一位,偶像不是真的神,天父就是創造萬物的神,我們都為祂而活,但有些信徒認為偶像關係是真的,以為真的在拜神。不要讓自己絆倒那些良心脆弱的人,不要成為違背良心去吃拜過偶像的食物,因為這樣可能會毀掉軟弱的信徒,如果有生之年吃的肉會使其他信徒犯罪,那就不要再吃,免得絆倒其他信徒。